3月5日,市长宋殿宇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呈报的《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查专报》2017年第4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重点项目建设要作为市督查局全年持续性的督查重点。未开工的,要督促开工;已开工要督促进度,尽快形成施工高峰;竣工投产项目要督促尽早建成投产投用。”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梁宏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宋市长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全年督查工作重点,坚持“计划项目抓前期、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产”,深入一线,真督实查,助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当前是项目建设的黄金时期,督查人员要齐心协力,紧盯目标,铆足干劲,全力以赴督促重点项目建设,为濮阳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赶超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把宋市长重要批示印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重点项目推进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