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上8点,市政府召开了市直行政强制法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奇民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于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行政强制法顺利贯彻实施,根据国家、省安排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我市将于12月4日开展市直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搞好自主宣传等宣传活动。届时将有46个市直单位、20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各项活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奇民在会上就开展好市直“12.4”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行政强制法的施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一件大事,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国家到地方,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法的施行工作,常务副市长申延平同志专门听取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专题汇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强制法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二是要精心策划确保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这次行政强制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的五项活动内容,蕴含丰富,具有特色,又有创新,每项活动内容都紧扣主题。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狠抓落实,要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开会研究,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把握主题、明确任务、精心策划参与活动的项目,要在总结往年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基础上,努力做到不断创新,推出精品,打造品牌,让每项活动都符合时代的需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关注行政强制法、了解行政强制法、学习行政强制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市直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的领导。本次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时间紧、规模大、范围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参与策划,分工到人,各负其责,确保人、财、物的落实,确保宣传效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在筹备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确保各项活动项目能落到实处。
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法制科(室)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