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结合6月9日省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审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对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经6月24日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办)通报批评后,多数责任单位开始行动,对照复审标准,认真整改。但仍有开发区濮上办等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无动于衷,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辖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居民意见较大,严重影响了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正常推进。
1. 卫河路东侧油辛庄村区域内现有大片成堆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院落内废品收购站未规范整治或取缔,旱厕未拆除,垃圾遍地,卫生环境极差。责任单位:开发区濮上办;责任人:张盛林、勾朝杰。
2. 大庆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侧汽修厂院内污水横流,垃圾成堆,废品收购站未规范整治或取缔,两个旱厕未拆除,环境卫生脏乱差。责任单位:华龙区大庆办;责任人:祖卫华、李本刚。
3. 文化路(五一路至绿城路)东侧区域、对外租赁庭院垃圾成堆,多日未清理;茂名路(绿城路以北)垃圾成堆、成片,长期无人清理,环境卫生较差。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责任人:杜宗欣、韩炜。
4. 丰乐街临时市场管理不规范,两侧乱扯乱搭、店外经营现象严重;垃圾乱堆乱倒,地面保洁较差。责任单位:华龙区人民办;责任人:魏伟杰、张磊。
经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开发区濮上办及主要责任人张盛林、勾朝杰,华龙区大庆办及主要责任人祖卫华、李本刚,孟轲乡及主要责任人杜宗欣、韩炜,人民办及主要责任人魏伟杰、张磊予以通报批评。华龙区、开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复审工作,督促被通报批评单位立即整改并写出深刻检查,检查材料于7月2日前报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办公室。
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