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至4月6日共三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放假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