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 刘欢 崔清新)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21日在京开幕,来自世界各国的人权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围绕“文化传统、价值观与人权”的主题展开讨论。多位与会人士均表示,中华文明历来注重以民为本,未来中国将在更加注重维护和促进人的尊严、发扬传统文化中蕴含人权思想的基础上,推进人权事业发展。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开幕式上致辞表示,承认和尊重人类尊严既是国际人权法的理论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也是中国政府的基本观点。维护和促进人的尊严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他指出,要进一步提升人类尊严,就要在以法治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明确国家发展的目标、保证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多下功夫。“总之,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以法治为保障,以发展为手段,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统筹兼顾国家发展和个人发展,携手共进,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幸福和尊严。”
2006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中指出:“中华文明历来注重以民为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2010年3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柳华文表示,用“尊严论”来解释中国政府施政目标和措施,是非常正确和深刻的,这与国际人权法上关于人权本质的认识完全契合。“尊严论”与中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一脉相承,既表达了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标,更对未来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北京理工大学人权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成铭认为,人性尊严与生俱来,尊重和保护人性尊严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性尊严应该在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工作中被细化为个人应该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而维护好这些具体权利正是中国从‘富国’时代走向‘贵民’时代要迈出的步伐。”
“文化传统与人权”是此届人权论坛另一热门议题。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现代人权思想资源如满天繁星、不胜枚举,这些都为源自西方的“人权”概念提供了新的诠释角度和论证根据,丰富了“人权”的内涵,成为“人权”概念多样性文化土壤的重要成分。
“中华民族有着5000年的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源远流长。在漫长的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出的许多思想结晶构成了现代‘人权’理念的思想资源。”罗豪才举例说,早在千百年前,中国人就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贵于人”,把人摆在社会和价值体系的核心位置,在以人为尊、高扬人性方面具有现代人权观念的基本内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开幕式上致辞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将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
他指出,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观念。中国政府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专家表示,中国传统文化不仅蕴含民本思想,还强调“和为贵”“天人合一”等观念,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有益营养都为中国政府所吸收,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李云龙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尽力保存和弘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并赋予它们新的时代内涵,使其恢复旺盛生机和活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有益部分,对于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和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文化传统是每个民族贡献给整个人类的巨大财富,”法国“新人权协会”会长皮埃尔·贝尔西斯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每个文化都值得尊重,我们不能、也没有权力将自己的人权观强加给别人。每个民族都应该根据自身传统,去决定各自的人权观。
自2008年以来,“北京人权论坛”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围绕人权、发展、安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据悉,来自26个国家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港澳台地区的近百名人权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出席了本届论坛。论坛主题为“文化传统、价值观与人权”,下设“价值观与人权”、“文化传统与人权”、“人类尊严与人权”三个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