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督察组对全市工作日中午禁酒情况进行督察。现将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刘苏方,濮阳县郎中乡党委副书记。1月6日中午,刘苏方在山东省东明县饮酒。单位责任人:濮阳县郎中乡党委书记何世轩,乡长刘国乾。
刘苏方中午饮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共濮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通知》,现予以通报批评。责成责任单位要作出深刻检查,对违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把结果报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