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标准》要求,对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华龙区黄河办、华龙区濮东办、开发区供销社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管辖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效果不明显。
1. 黄河办卫河社区辖区内龙丰热电生活区卫生间脏乱差;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未清理;生活垃圾露天存放,清理不及时,整个区域保洁差。
2. 黄河东路南侧水果市场门口坑洼不平,有积水;市场内道路两侧及其南头随处可见垃圾、杂物,保洁差。
3. 东干城村村口垃圾露天存放,清理不及时;村内有多处垃圾、杂物。
4. 绿城路与106国道东南角龙珠加油站东侧有大量垃圾未清理,墙体乱贴乱画,公厕卫生极差。
5. 京开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胡村供销社院内私搭乱建严重,石子、废旧车辆、煤球等物品乱堆乱放,垃圾遍地,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差。
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中必查内容。华龙区黄河办、华龙区濮东办、开发区供销社作为督促或责任单位,对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组交办的事项推脱应付,熟视无睹,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正常推进。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华龙区黄河办及其主要领导袁俊民、仝剑,华龙区濮东办及其主要领导刘冰、谷双勤,开发区供销社及其主要领导王磊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华龙区黄河办、华龙区濮东办、开发区供销社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文明城市创建督查组将不定期核查,发现仍不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出现反弹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问责。各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