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筹备组:
为全面掌握全市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市委领导安排,请你们尽快对2011年以来的所有项目(含市、县重点项目,未纳入市县重点项目的集中开工项目,房地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对开工后停工和一直未开工的项目,要认真排查原因,填写停工(未开工)项目自查登记表(附后),经主管县(区)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15:00前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材料送督查二室,电子版发:sdcj02@126.com;联系人:张文印,电话:6666122)。
2014年11月13日
文件下载区:关于排查停工项目的紧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