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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线:关于表彰奖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11-10 08:16:38  浏览次数:2535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关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对外形象,既是广大人民的热切企盼,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奋斗目标。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华龙区、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建立台账,积极行动,尤其是在最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项工作得到了显著提升,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为鼓励先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授予华龙区人民路办事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阶段工作综合一等奖,奖励30万元;授予开发区濮上路办事处、华龙区长庆路办事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阶段工作综合二等奖,各奖励15万元;授予华龙区中原路办事处、华龙区胜利路办事处、华龙区任丘路办事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阶段工作综合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授予开发区社区管理中心、华龙区孟轲乡、华龙区建设路办事处、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阶段工作特别奖,各奖励1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区、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深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对照测评要求,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全力以赴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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