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动员会议要求,围绕“通、净、绿、亮、文”,10日内掀起村庄整治高潮,3个月内完成历史积存垃圾清理。8月19日至20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农办联合成立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发现以下乡村至今未有实质性行动,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杂物占道等现象严重。现通报如下:
濮阳县:八公桥镇北王庄村,仅在村内广播中提到美丽乡村建设,但未开展具体行动。责任单位:濮阳县八公桥镇;责任人:陈增光、刘允涛。
清丰县:柳格镇梁庙村,村内街道废品、建筑材料堆积严重;经询问,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不知情。责任单位:清丰县柳格镇;责任人:靳卫军、丁洪涛。
南乐县:近德固乡佛善村,村内坑塘被垃圾填满,散发强烈的腐烂气味。责任单位:南乐县近德固乡;责任人:李洪涛、王振武。
范 县:陈庄乡乡政府所在地郝庄村,街道垃圾遍地。责任单位:范县陈庄乡;责任人:付兆俭、马全军。
台前县:后方乡姜庙村,主干道垃圾随处可见,无人打扫管理,村内坑塘内垃圾满池,蚊蝇乱飞,污水横流。责任单位:台前县后方乡;责任人:刘振武、高衍峰。
华龙区:岳村镇韩庄村,村北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大面积堆积。责任单位:华龙区岳村镇;责任人:付守文、王相合。
美丽乡村建设是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必要途经,上述责任单位要正视问题,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立即行动,迅速完成历史积存垃圾清理。市督查组将持续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和复查,凡发现久拖不干、督而不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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