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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召开上半年集体廉政恳谈会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7-12 16:50:37  浏览次数:4268次

  7月12日,濮阳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召开2014年上半年集体廉政恳谈会,局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李剑飞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介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发展历程、基本内涵、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并就如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了详细阐述。强调局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督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强化“一把手”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督查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李剑飞局长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出廉政承诺,并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不能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清醒认识到腐败并不遥远,廉政就在身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和约束,也是一种制度上的关爱和保护,全体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正确定位,珍惜岗位,预防职务犯罪。二是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着力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督查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把“零违纪、零容忍”作为带电的高压线,凡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宴请、收受被督查单位的馈赠或借督查之机谋取私利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追究科室主任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四是逐级谈心谈话。会后单位副职要与分管科室谈心谈话,做到正确理解、保证效果、不走形式,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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