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切实解决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推进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印发〈濮阳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印发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濮督〔2014〕6号),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6月3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
对市政府综合台账、部门重点工作台账、重点建设项目台账以及各类督查通知中涉及的工作任务,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逐一排查,逐项对照时间节点梳理进展情况,认真查找是否存在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重点项目推进不力,领导批示件、网民留言及《市长信箱》办理不到位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逐项报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
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特此提醒通知。从7月1日起,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