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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龙都蓝蓝的天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4-6-3 08:23:07  浏览次数:1316次

  我市启动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今年的目标是城区及各县、相关产业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有所增加,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明显下降。 

  5月29日,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启动,目标是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增加,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达到省定目标。 

  具体来讲,今年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城区及各县、相关产业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有所增加,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明显下降。 

  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治理方面,6月底前,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和濮阳龙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背压机组完成燃煤机组锅炉烟气完成脱硝治理和脱硫提标改造,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在线监测与环保部门联网。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濮阳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原油田供热管理处等17台2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应全部建成脱硫设施。

  颗粒物深度治理方面,年底前,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和河南丰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两家石油炼制企业完成催化裂化装置烟尘治理,颗粒物排放达到省定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内17台2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应全部建成高效除尘设施。

  化工园区排放异味企业专项整治方面,6月底前对市西部化工区、工业园区、濮王化工园区、户部寨精细化工园区、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等化工园区排放异味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锁定产异味生产环节,一厂一策,实施限期整改,年底前解决化工异味扰民突出问题。

  着力遏制城市低空面源污染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6月底前,按照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实施管理,禁燃区域内禁止燃烧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限期拆除或改造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

  拆改城市燃煤锅炉。6月底前,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清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12月底前,各县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2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查工作;各产业集聚区制定完成“一区一热源”规划,2017年前逐步取消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治理餐饮油烟,禁止露天焚烧。6月底前,制定发布城区燃煤设施、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规定,对城市建成区内饮食服务业以及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茶炉大灶等燃煤设施限期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2014年安装率在60%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经营性露天烧烤,严厉查处城区内垃圾、农作物秸秆、树叶露天焚烧行为。年底前,各县及时制定规范县城和主要乡镇的相应管理规定。

  开展城市扬尘治理。年底前,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在50%以上。

  同时,我市还将完成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开发区实施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实施工业废物协同处置。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降低燃煤消耗,制定各类具体措施,力争2014年煤炭使用量在总能源中的比重比2013年降低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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