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市委副书记申延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副市长沈运田出席会议。
会议就城市主次干道设施情况,城市公园、广场、大型绿地,河道处理,商业大街,城市整体形象,交通设施等六个方面,详细探讨了测评标准和我市的现状,重点针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厕、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维护、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城市防汛、城市污水处理、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公交线路、公交车总站及汽车客运站等问题进行了责任分工。
申延平指出,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镇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者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完成测评体系中的任务要求。
会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李剑飞立即主持召开督查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工作,决定自当日起,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任务分解开展高频率、全方位督查,并综合运用通报、曝光、问责等手段,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