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对2013年度发展成效突出、综合考核名列前茅的市县给予通报表彰,我市与郑州市等5市被授予先进省辖市。
此次考核依据的是2014年1月印发的《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评价体系包括定量指标体系和前置类扣分因素两部分。其中定量指标体系分为经济规模质量效益(权重占50%)、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权重占32~34%)、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权重占16~18%)等3个方面13项指标,前置类扣分因素主要包括影响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事故、约束性专项工作完成情况2项内容。考核评价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省委、省政府每年对考核评价综合排序前5名的省辖市予以表彰。
与以往相比,这套评价体系更加突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践证明,我市近年来确立的一系列发展理念、思路和举措完全符合中央、省委要求,符合发展规律,符合濮阳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深入持续地开展好“一创双优”活动,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赶超发展理念,牢牢把握“4321”发展战略和“1234”工作思路,继续强化工作谋划、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领导分包、台账管理、重点项目周调度、观摩考评、督查督导和“县区对手赛、挑战赛、跨区域晋位升级赛”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在全市形成明争暗赛、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