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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线:关于对清丰县马庄桥镇党委政府在飞龙车站迁建工程中慢作为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11-19 14:45:45  浏览次数:3276次

  飞龙车站迁建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清丰县马庄桥镇,占地约180亩,责任单位为清丰县政府、市交通运输集团。为推进该项目迁建,2013年以来,全市重点项目周调度会议先后3次专题研究,要求该项目加快推进,开工时间由原定的3月31日、6月30日一直延至8月31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多次现场督促拆迁进度,并书面对责任单位进行提醒、催办,但至今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未能按承诺完成,不具备开工条件。截至目前,项目用地范围内一座生产楼及仓库仍未拆迁完毕;建筑垃圾至今未清运完毕;群众征地补偿款尚未发放到位,部分村民时常阻工,致使项目方不能进场施工。     

  飞龙车站迁建用地拆迁工作进展迟缓,直接影响迁建工程无法顺利推进。清丰县马庄桥镇党委、政府作为直接承担拆迁清障任务的责任单位,多次承诺能够按期完成任务,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强,时间观念淡薄,群众工作不扎实,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导致拆迁工作迟迟未能完成,群众阻工不能进地建设,属典型的慢作为。清丰县政府作为此项目的责任单位,思想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到位,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严肃纪律,依据《濮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清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利强通报批评;给予马庄桥镇党委书记范军民、镇长弓晓飞效能告诫一次,二人不得享受本年度年终考核奖金和文明单位奖金,取消二人201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以上三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清丰县委、县政府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深入查摆在项目推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提升,确保项目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书面检查于本决定下发后三日内报送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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