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1时许,工业园区黄河东路办事处(筹)七宝寨村党支部副书记鲁某驾车途经工业园区龙润公司南门时,因龙润公司送货货车占道与货车司机董某发生口角并厮打,鲁某电话通知本村村民赶到现场,董某见势藏匿。鲁某等在寻其未果的情况下,强行将董某驾驶的货车开走,董某随后报警。
下午3时左右,濮阳县柳屯镇派出所民警卢善彬、赵良浩到达事发现场,在拍照和简单询问情况后,带董某到医院检查伤情,之后在柳屯镇派出所对其做了询问笔录。而对另一当事人鲁某以联系不到本人和忙于其他案件为由未及时进行询问,直到事发两天后的11月4日下午,才对鲁某做了询问笔录。期间,未查找报警人的货车下落。后经工业园区、柳屯镇有关人员协调,11月5日鲁某才将车辆返还董某,董某称车上现金丢失。 事件发生后,因货车被扣和担心人身安全,龙润公司运输车队一度停运,原材料和产品不能正常进出,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了我市发展环境。 在此事件处理过程中,民警卢善彬、赵良浩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差,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对事件没有及时依法处理,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了不良后果。为严肃纪律,根据《濮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对民警卢善彬、赵良浩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濮阳县公安局对二人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本通报下发3日内书面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工业园区党工委及黄河东路办事处党工委(筹)要按照“一创双优”重点村专项推进会议要求,组织七宝寨村深刻查摆问题,抓好整改提高,并将查摆和整改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一创双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保障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有少数民警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优化发展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对于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不认真履职,查处和打击不力,作用发挥不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意识,认真查找在服务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