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全面了解各县(区)三项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成效,按照《濮阳市三项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考核办法》〔濮办(2013)28号〕要求,现将8--10月份三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3年10月26-27日。
二、考核内容:按照濮办〔2013〕28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步骤:
(一)自查。各县(区)按照濮办〔2013〕28号文件中的认定标准,对考核内容逐项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考核认定。考核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核项目进行认定。
四、需提交考核组的材料:
(一)有关表格。各项统计表一式3份。项目统计表填写要按照投资规模从大到小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交考核组。
(二)证明材料。1.新开工、竣工项目需提交项目投资合同、可研报告等证明资料;2.新建道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3.招商引资签约落地项目除提供签约合同外,还需提供立项、营业执照、资金到位证明、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中的至少两项以上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附件:
1、新开工项目统计表
2、新竣工项目统计表
3.“以拆促建”统计表
4、塔吊统计表
5、新建道路统计表
6、新签约落地项目统计表
7、新签约开工项目统计表
市综合考评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