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经市禁烧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巡查,发现濮阳县胡状镇境内雷庄、安村、董楼等地发生多起焚烧秸秆事件,且该镇无工作人员巡查、制止。根据濮政〔2010〕58号文件规定,现对濮阳县胡状镇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此,濮阳县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行为,并对胡状镇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9月21日下午5点前报市禁烧办。
各县(区)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防控和督导巡查力度,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秸秆焚烧行为。如再发现 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的秸秆焚烧事件,将严格按照濮政〔2010〕58号文件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