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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濮阳县胡状镇焚烧秸秆事件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9-22 15:15:27  浏览次数:2357次

  9月20日下午,经市禁烧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巡查,发现濮阳县胡状镇境内雷庄、安村、董楼等地发生多起焚烧秸秆事件,且该镇无工作人员巡查、制止。根据濮政〔2010〕58号文件规定,现对濮阳县胡状镇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此,濮阳县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行为,并对胡状镇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9月21日下午5点前报市禁烧办。

  各县(区)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防控和督导巡查力度,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秸秆焚烧行为。如再发现 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的秸秆焚烧事件,将严格按照濮政〔2010〕58号文件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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