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要闻 >> 正文
关于对濮阳县梁庄乡等乡镇环境卫生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6-8 17:54:07  浏览次数:2618次

  6月3日至6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通过去冬今春农业农村五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办)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重点农村主要街道环境卫生状况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现通报如下:

  濮阳县梁庄乡:乡政府北侧东西大路生活垃圾乱倒,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卫生状况差;乡政府北侧老十字街西北角有大片生活垃圾。责任人:乡政府乡长刘朝锋

  清丰县双庙乡:乡政府所在地街道杂物乱放、污水横流,占道经营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建筑材料占据主要街道,堵塞交通。责任人:乡党委书记王洪勋

  南乐县梁村乡:乡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理不及时。仓颉庙前广场存在建筑垃圾,未清理到位,施工车辆乱停乱放。责任人:乡政府乡长宋福才

  范县高码头镇:镇政府所在地街道垃圾成堆连片;东西街围墙内生活垃圾成堆。责任人:镇政府镇长路同达

  台前县城关镇: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城关镇尚庄村东部路北垃圾成片,清运不及时,附近杂草丛生,路南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责任人:镇政府镇长王焕云

  华龙区岳村乡:乡政府东侧南北街卫生保洁不及时,无垃圾箱等设施;濮台公路南田村段两侧生活垃圾较多;东北庄杂技博物馆北侧有成片的生活垃圾。责任人:乡政府乡长王相合

  开发区新习乡:乡政府所在地占道经营、卫生保洁不及时,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责任人:乡政府乡长刘自孔

  上述乡(镇)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环境脏乱差,直接影响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乡(镇)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的乡(镇)要正视问题,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抓好整改。其它乡(镇、办)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大改观、大提升。

  各县(区)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举措,逐级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尽快取得实效。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将继续对乡(镇、办)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公开曝光存在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为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提供作风保障。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