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要闻 >> 正文
关于对华龙区城管局等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6-4 09:12:54  浏览次数:3637次

  6月1日至3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城区环境卫生、路容路况进行了暗访。通过前期整改,我市城区城市管理状况有所好转,但部分地段环境卫生仍然较差,个别地段交通秩序混乱。现将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1.五一路(京开道东侧,南里商村段)路南建筑工地沿街施工,未设置防护栏,有大量建筑物料、渣土堆积在路上,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责任主体:华龙区城管局;责任人:王红英

    2.盘锦路南段(黄河路与胜利路之间)路两侧有多处建筑生活垃圾,特别是赵村变电站门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大量堆积,形成了垃圾池场。责任主体:华龙区大庆路办事处;责任人:李本刚

    3.盘锦路南段潴龙河桥两侧生活垃圾乱倒,河水变质发臭。责任主体:华龙区水利局;责任人:张世旺

    4.东濮路南段(黄河路至中原路之间)拆迁待建区域未设置围墙,场地内有大量建筑垃圾堆积;苏北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角待建区域,未设置围栏,建筑、生活垃圾堆积如山,形成了垃圾场。责任主体:华龙区孟轲乡政府;责任人:杜宗欣

    5.华清文苑小区南门外小路南侧,有多处生活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责任主体:华龙区孟轲乡政府;责任人:杜宗欣

    6.中原路与卫河路交叉口北(市交警支队驾管科)两侧大量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存在交通隐患,且此状况长期存在,未得到有效治理。责任主体:市交警支队三大队;责任人:张崇

    鉴于华龙区城管局等单位履行职责不认真、不到位,造成市城区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居民生活,经研究,决定对上述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上述负责人写出检查,限期三日内整改完毕。检查于处理决定下发后三日内书面报送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6667008、6667150。

    各责任单位要汲取教训,以此为鉴,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将持续明察暗访,及时曝光存在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为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作风保障。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