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要闻 >> 正文
关于对台前县政府、市环保局等单位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中慢作为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5-30 17:44:55  浏览次数:2227次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争取更多的环境容量,给工业项目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市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立足早干、快干、多干,自我加压,超前谋划,规划建设了5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并列入了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但在今年年初国家环保部组织的污染减排核查中,我市存在4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未按时建成、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不落实等问题。5月14日,国家环保部对我市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这次“环评限批”,对濮阳形象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国家环保部对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公布后,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指示市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台前县政府、范县县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作为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成效不理想;市环保局作为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程督导部门,督导检查不到位,导致4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属于典型的慢作为。为严明纪律,督促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台前县政府、范县县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给予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责成台前县政府、范县县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市环保局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市纪委监察部门强化效能问责,对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中慢作为的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责任追究。以上单位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抓紧制订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细化工作台账,加快建设进度,按照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过程跟踪整改情况,确保4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早日完工,争取国家环保部早日解除对我市的“环评限批”。

    目前,我市正处于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决不允许有丝毫懈怠。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顺利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相关链接

    暂无相关文章
>>>>>>>>>>>>>>>>>>>>>>>>>>>>>>>>>>>> 您是第位访客 <<<<<<<<<<<<<<<<<<<<<<<<<<<<<<<<<<<<
CopyRight © 2019-2026 pydc.gov.cn | 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158号 邮编:457000 电话:0393-6667008 邮箱:pysdcj163.com
本站图片及文字(转载内容除外)归本站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复制!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33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