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政工作尤其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复退军人优抚待遇、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等,事关党的民本理念、执政根基和为民形象,民政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更应该在强化民生督查、维护民生上动真情、用真心、使真劲,做困难群众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一、坚持民本理念,着力培养以民为本的真感情
目前,我省有1.8万多民政干部职工,有近2000万民政服务对象,约占全省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这么庞大的服务群体多是老年人、优抚军人、受灾群众和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城乡低保对象,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他们的生活,近些年更是倾注了大量的物力财力用于保障民生。确立民为本、民为上、民为先的思想,带着感情做工作,带着亲情搞服务,不仅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点和关键。
一是思想教育突出民本观念。坚持把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观念作为教育主线,把先进性教育同传统性教育结合起来,把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结合起来,把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使大家牢记“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不关心群众疾苦就是失职”的要求;坚持多用温情提示,多施关爱教育,及时选树身边典型登台谈体会、开展民生主题演讲、荣辱观大家谈等,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坚持因人施教、因时施教,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西柏坡廉政教育馆、观看监狱监舍,定点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访贫问苦,重要人事调整时及时组织廉政法规考试、开展廉政诫勉谈话,以直观的教育培养干部亲民为民的真感情。
二是行风建设加大民意权重。行风是人民群众透视、感受和评判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窗口。抓行风首先要抓基层,特别是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乡镇民政办(所)等与广大群众贴的最近、打交道最多、服务最直接,及时调研出台全国民政系统首份行风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和评定办法,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下包一级分包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和组织推力;大力宣扬国家级行风建设示范和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树立“对标先进、夺旗争星”的建设思想。抓行风重点要体现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切实加大民意权重,坚持做到对年初承诺不失言、对群众要求不失信,力推信息公开、严查信访案件,以诚信顺民心、解民忧。
三是专项治理解决民声热点。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应当紧紧抓住并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一个时期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对个别地方婚登搭车收费、殡葬消费过高投诉问题,果断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把婚姻登记人员逐步纳入财政开支、剥离婚庆服务等,从根本上铲除收费背后的利益链;通过大力开展服务承诺、办事公开、让利于民等措施,着力规范服务、提高效率,目前全省有9个县(市)群众的丧葬费用实行全免、48个殡仪馆对低保户减免费用50%以上。群众对以上两个行业的年投诉量由治理前的72%、66%,大幅下降到5~8%,有的地方基本实现零投诉。
二、强化民生督查,着力保障群众利益的真落实
近年来,我省用于保障优抚群体、弱势群体、社会困难群体的专项资金急剧增加(有的年增幅在75%以上)。民政部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点是保障民生资金的有效落实,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一是监控权力正确行使保障群众利益。认真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把权力运行的流程设准、定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主动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积极倡导服务窗口“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实现重要权力网上办公、网上公开、网上监察,以公开促公平、求公正。
二是督查资金有效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把资金分配关,大力推行厅务会集体研究制度、处务会议纪要制度、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制度、分配预案内网公示制度等,使资金的分配权在公众的视野内公平决策,严把管理使用关,尤其对重大民生资金、预算外增加资金、临时性追加资金等,采取延资金拨付流程跟踪督查,顺资金运行环节直查到人,严防资金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严把落实发放关,大力推行金融机构代理发放和村(居)务公开制度,尤其对低保对象的确认、灾情核定、惠民政策、补贴标准、发放金额等,实行三级联审、三榜公示,有效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监督民生工程运行体现群众利益。在重大民生建设工程和大宗救灾物资招标采购中,及时派驻纪检监察“前沿哨”,开通专项督查“直通车”,防止违规审批或未批先建问题发生;紧紧抓住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20万元以上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审批、统一监管的制度规定,严把工程立项、项目审批、施工验收、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实行未经集体研究的项目不得申报、未经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招标一律作废、未经组织批准的工程不得施工、未经审计验收的项目不得付款四项刚性措施,确保民生工程优质高效。
三、狠抓素质建设,着力锤炼执政为民的真功夫
一是坚持以学养德,不断塑造亲民爱民的政治品格。深入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先进知识、先进经验,坚定政治信念,坚守职业操守,做党章的忠实捍卫者,做党的严格执纪者;坚持向实践学,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方向,用科学的思维分析问题、谋划工作、推进落实;坚持向群众学,心往下想、腿往下跑、身往下沉,倾听民生、感受民情、了解民意,多做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具体事。
二是培养过硬作风,切实为系统干部当样板做表率。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政纪的监督者,要求他人遵守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名利所困,以廉洁、刚直、务实的形象为系统干部当样板,时刻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本色和浩然正气。
三是提高真实本领,为维护民生大局和群众利益提供有力保障。在服务民生大局中定好位,着力提高保障能力。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民生大局,找准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服务保障和促进党的重大民生决策部署落实上,打好主动仗、当好主力军,当前,尤其是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院合一”建设工程、社会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和即将到来的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全程介入、靠前督导、狠抓落实。在深化责任制落实上主动配合,着力提高协调能力。严把任务分工、责任巡查、落实考评三个关键节点,尤其是涉及整体建设、民生需求、群众利益的重点任务,主动“挑大梁”、“唱主角”,积极加强与党组尤其是与“一把手”的勤请示、勤协调、勤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能力,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