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纪委要求,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在饭店、会所等餐饮场所,用公款相互宴请、聚会聚餐;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洗浴、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款私请、公款旅游;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知》还要求,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全市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值班车辆不得到市内外景区、高消费娱乐场所、餐饮等非公务地点。同时市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393―6667133
举报电子邮箱:pyslzb@126.com(濮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