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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交通运输集团在飞龙汽车站迁建项目中慢作为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3-1-22 10:22:17  浏览次数:2739次

    飞龙汽车站迁建是2012年市定重点项目,列入市政府综合台账,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集团。为切实加快项目进度,2012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第5次周调度会议明确: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务必于10月份开工建设新站,明年5月1日前建成投用”。截至2012年9月底,项目前期工作仍然进展缓慢。为此,市“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其作为重点督办项目,实行挂牌推进,并于10月31日下发《催办通知》,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集团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工作不积极,致使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目前,仅完成项目工可编制和规划选址,距离项目开工有较大差距,属于典型慢作为。

    鉴于市交通运输集团在飞龙汽车站迁建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经研究,决定对市交通运输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该单位正视问题,加强沟通,强化措施,迅速整改,切实加快推进飞龙汽车站迁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观念,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重点项目扎实推进。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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