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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土地储备中心在现代商贸广场项目用地管理中履职不到位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12-17 08:56:36  浏览次数:3228次

  现代商贸广场项目是2012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用地274.4亩。该宗地2012年8月公开出让时,由濮阳市泽鲁置业有限公司竞得。2011年10月第一次土地出让至2012年8月土地摘牌期间,因疏于管理,造成该宗地建筑垃圾大量堆积,严重影响现代商贸广场项目进地施工。

    按照有关规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履行有关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管理保护。该宗地2011年10月第一次出让未果后,市土地储备中心未办理储备手续,并以此为由,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大量建筑垃圾堆积。对濮阳市泽鲁置业有限公司做出的1700多万元的垃圾清运预算,市土地储备中心未经核实,直接提交市重点项目建设周调度会研究,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并提出质疑。后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清运费用仅需103.8万元,两者数额相差巨大,如未经严格评审,将会造成财政资源极大浪费。

    在核算土地费用时,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科9月13日就出具了该宗地土地费用明细,但10月25日才提请局分管领导审核,历时42天;之后即被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垃圾清运费用未列入为由取走留置,后经有关部门多次督促,才于11月30日将土地出让金核算单送市财政局,直至12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才书面提请市政府研究垃圾清运费用问题,从8月15日土地摘牌到提请市政府研究,历时110天之久,导致垃圾长期得不到清运,项目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

    该宗地大量垃圾堆积以及长时间未能清理,是由于市土地储备中心责任心不强、作风不优、疏于管理、履责不到位造成的;土地费用明细出具到局领导审核过程的慢作为,是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国宏及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科科长高卫平未及时提请审核造成的。对于以上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负有直接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濮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国宏效能告诫一次;给予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科科长高卫平通报批评;王国宏、高卫平要就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一创双优”活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重新形成查摆报告。书面检查和查摆报告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三日内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6667150、6667008。

    各级各部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正在深入开展的“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家园意识,认真对照自身职责,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断创新思想观念、优化工作作风,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圆满高效完成,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应有贡献。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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