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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后乡镇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11-21 11:15:18  浏览次数:2502次

  2010年10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通过大力开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今年10月25日,全市今冬明春农业农村五项重点工作动员会后,大多数乡(镇、办)思想重视,积极投入,认真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仍有一些乡(镇、办)行动迟缓、整治力度不大,村容村貌未有明显改观,甚至部分地段还有反弹迹象。近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县(区)和部门对各乡(镇、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暗访,对照评分细则,对各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排名,现将五个县后两名乡(镇)及两个区最后一名乡(镇)通报如下:

  濮阳县:五星乡、梨园乡

  清丰县:大流乡、巩营乡

  南乐县:元村镇、西邵乡

  范 县:高码头镇、杨集乡

  台前县:夹河乡、马楼乡

  华龙区:孟轲乡

  开发区:胡村乡

  希望被通报的乡(镇)正视问题,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抓好整改,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大改观、大提升。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近期将对上述乡镇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组织整治不力、效果不好的乡镇,将依据《濮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提升,力争整治工作早达标、早见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实现村容整洁的重要举措,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在持续、贵在坚持。各县(区)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促进民生改善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全市农业农村五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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