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
为深化百日攻坚行动效果,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工作,鼓励各级各部门早干、快干、多干,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确保高标准谋划好明年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决定将实现“三个确保”完成情况,纳入2012年度综合考评。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落实
县(区):主要为第四季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访稳定、以拆促建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成情况。
市直单位:主要为第四季度加压目标完成工作情况。各单位自我加压目标为年初重点工作台账及政府责任目标以外的重点工作任务,由单位提出并报市督查局建立台账。
(二)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
县(区):主要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外贸出总额增速等年度主要经济社会指标。
市直单位: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政府目标完成情况。
(三)确保高标准谋划好明年工作
县(区)、市直单位主要为谋划2013年工作,研究确定的2013年发展思路赶超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可行性、科学性。
二、考核方法
考核认定拟与年终综合考评一并进行,分自查、日常认定、年终总评3个步骤。
(一)自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对照计分办法,对实现“三个确保”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评自查报告一并上报。
(二)日常认定。各县(区)每新开工、竣工亿元以上项目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督查局申报备案,经核实后建立考核档案。对报备的开工、竣工项目,市督查局进行日常督查考核。
(三)年终总评。按照计分办法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实现“三个确保”完成情况进行计分,得分作为加分因素按一定权重,计入年度综合考评总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对于第四季度新开工、竣工项目要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督查局申报备案。对未申报备案及备案开工后无进展或没有按照节点推进的,年终总评时不予计分。
(二)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标准谋划2013年工作。要提升标准,拉高标杆,围绕 “二三五”第二步赶超目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要求,体现出跳起来摘桃子的指导思想,高标准谋划明年的工作。谋划的2013年工作于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10份,附电子版)报市督查局。
(三)市直单位要立足于早干、快干、多干科学制定加压目标。形成的加压目标工作台账内容要具体、节点要清楚、责任要明确,谋划2013年工作标准要高、切实可行。加压目标工作台账于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10份,附电子版)报市督查局。
(联系人:史清川 张慧娜,联系电话:666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