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明确“八个严禁”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八个严禁”即: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用公车接送学生、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公车私用;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严禁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统一停放,封存车辆钥匙统一保管。同时将组织有关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监督举报电话:6667133,电子邮箱:pysl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