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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问责第十一号:关于对部分单位涉嫌公车私用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8-13 10:41:25  浏览次数:4770次

  8月5日,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娱乐场所、购物中心等地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涉嫌公车私用情况通报如下:

    豫JDA389  濮阳市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豫JAC669  台前县政协

    豫JNN625  濮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

  豫JAA269  濮阳市社科联

  豫J78237  台前县国税局

  豫J63996  濮阳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

    豫JA0063  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上述单位务于3日内到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督查问责组说明情况。逾期未到或态度不端正者,将从重处理,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将继续组织人员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进行日常检查,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和职工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树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联系电话:6667150  6667008

 

濮阳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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