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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出台“28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2-6-9 16:44:05  浏览次数:2047次

  濮阳网讯(记者 段利梅)2012年是我市立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优化濮阳投资环境,助力百日攻坚行动,市工商局日前专门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持续深化“一创双优”活动的意见》,28条规定为我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加油。

  增强服务意识,实施优惠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全市工商系统决定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主动服务、超前服务、拓展服务、延时服务等。“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切实做到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缺陷、服务效果零投诉。通过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产业集聚区企业准入条件,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免除特殊人员登记费以及实施商标战略推进行动等优惠措施,助推我市经济出现新的增长、大幅增长。力争到2015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由2011年的10万户发展到12.4万户,注册资本由2011年的439亿元发展到999亿元。

  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度。对企业名称预约登记、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全完备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册登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延时服务。对列入市、县工业发展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外来投资者来濮投资设立企业的缩短准入时限。全面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要通过公开局长电话、局长接访日、行风热线、“12315”网络,开通监督举报热线电话4422954等多种形式,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登记注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方面存在不廉洁、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的,发现一起,从速从快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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