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高考即将临近,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中、高考期间强化噪声污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28日),我市把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市环保、公安、住建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抽查和夜查的形式,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时间限定为每天21:00至次日7:00、12:00至14:30,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禁止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考场附近的建筑工地考试当天应停止施工,杜绝夜间施工。
(二)禁止金属加工业进行生产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加工作业;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或干扰考生休息;
(四)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及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应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五)禁止露天卡拉OK等娱乐活动噪声扰民;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犬吠等社会噪声扰民;
(七)夜间禁止进行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土石方施工作业;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为方便群众举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12369、110、12319进行投诉。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濮阳市公安局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