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三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检验三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效果,激励全市上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合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提速增效,赶超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县(区)考核
主要考核各县(区)6、7、8月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信访稳定三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招商引资工作权重为30%;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权重为40%;信访稳定工作为30%。
(一)招商引资(30分)
1. 签约项目落地率。2011年签约项目落地率达到80%计3分,2012年上半年签约项目落地率达到50%计3分;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按比例加减分。
2. 签约亿元以上项目。每签约1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计3分,每签约1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计2分。
3. 落地亿元以上招商项目。每落地1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计2分,落地1个5亿元以上招商项目计3分。
4. 县(区)领导引进项目开工数。县(区)党政正职每引进1个10亿元以上开工项目计8分,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职引进1个5亿元以上开工项目计5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各县(区)综合得分=本县(区)4项指标累计得分÷县(区)最高累计得分×30
(二)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40分)
1. 重点项目建设(20分)
(1)项目建设。每新开工1个1—5亿元项目计2分、开工1个5亿元以上项目计3分;每竣工1个1—5亿元项目计4分、竣工1个5亿元以上项目计6分。
(2)竣工项目占年度计划竣工项目的比例。完成比例最高的县(区)计5分,每降低1个名次扣减权重分5%。
(3)新增列入省重点项目数量。新增列入省重点项目(打捆项目除外)数量最多的县(区)计5分,每降低1个名次扣减权重分5%。
(4)未按时间节点开工、竣工的项目,每个扣1分;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时间节点的,每个扣0.5分。
各县(区)综合得分=本县(区)4项指标累计得分÷县(区)最高累计得分×20
2. 产业集聚区建设(20分)
(1)项目建设。每新开工1个项目计1分,每投产(投资计划全部完成并竣工投产)1个项目计2分。
(2)项目入库。每新增省重点项目1个计1分,每新增基本单位名录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1个分别计0.5分。
(3)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道路每千平方米计0.04分,每开工污水处理厂1个计3分。
(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新增1个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计1分,新增公共标准化厂房、企业自建厂房每幢计0.5分。
各县(区)综合得分=本县(区)4项指标累计得分÷县(区)最高累计得分×20
(三)信访稳定(30分)
(1)信访积案、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10分)。信访积案、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90%得10分,每超过或减少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2分。此项指标权重分扣完为止。
(2)赴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10分)。发生赴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每批分别扣3分、2分、1分;发生集体、个人非正常上访每批分别扣5分、1分,重复访加倍扣分;对赴京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置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扣0.5分。此项指标权重分扣完为止。
(3)涉法涉诉信访(5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90%得5分,每超过或减少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2分;行动期间,发生涉法涉诉来市、到省、赴京集体访,每批分别扣0.3分、0.5分、1分;发生涉法涉诉集体、个人非正常上访每批分别扣5分、1分,重复访加倍扣分;发生涉法涉诉来市、到省、赴京个人信访每起分别扣0.2分、0.3分、0.5分。此项指标权重分扣完为止。
(4)群体性事件及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事件(5分)。行动期间,每发生1起群体性事件或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扣5分。此项指标权重分扣完为止。
二、市直单位考核
主要考核市直各单位6、7、8月“一创双优”活动开展情况、服务中心工作情况、工作实绩、社会评议。考核采用百分制,权重分别占20%、20%、30%、30%。
(一)“一创双优”攻坚行动开展情况(20分)
1. 行动情况(6分)。主要考核“一创双优”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本单位实施方案、工作台帐、会议记录、一把手工作日志、一把手“三个带头”践行情况、干部下基层情况等。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得权重分,每项工作达不到要求扣2分。
2. 行动效果(8分)。主要考核单位在干部作风、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工作效率、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等方面查摆问题及整改情况。查摆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得权重分,每项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
3. 群众满意率(6分)。单位职工对“一创双优”百日攻坚行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的得权重分,未达100%的按满意度计分。
(二)服务中心工作情况(20分)
1. 创新工作机制(15分)。各单位在服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及产业集聚区建设、信访稳定等中心工作,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办法等,效果明显的每项创新计2分。
各单位得分=本单位得分÷单位最高得分×15
2. 一把手服务联系重点项目情况(5分)。主要考核各单位一把手主动深入企业调研,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助推项目建设情况。由被服务企业进行打分。
(三)工作实绩(30分)
1.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5分)。行动期间重点工作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得权重分,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加1分,未按节点完成的每项扣1分;招商引资至8月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的得权重分,超过或达不到目标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加减分;提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的每项加1分,未按节点完成的每项扣1分。
2. 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以及经济要素指标情况(15分)。通过市财政账户下拨的省级以上部门追加的无偿资金,每10万元1分;争取省以上非政策性项目,按上级实际投资额(包括设备投资),每10万元1分;争取建设用地、环保容量等经济要素指标,缓解濮阳经济和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做出重大贡献的,视贡献程度酌情计分。该项指标部门得分最高100分。各单位得分=本单位得分÷100×15。
(四)民主评议(30分)
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采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测评、企业测评、民意测评、网上测评等形式,对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评议计分。
(五)信访稳定
行动期间单位每发生1起赴京、赴省、赴市集体上访事件,分别扣5分、3分、1分;每发生1起个人赴京、赴省上访事件分别扣2分、1分;每发生1起群体性事件或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扣5分。
三、组织实施
9月初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由“一创双优”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一创双优”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重点办、市住建局参加,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认定,并对县(区)、市直各单位分别计分排名。
四、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得分,分别评出若干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县(区)和市直单位,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