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一行3人在省环保厅有关人员的陪同下,于4月10日至12日到我市督查环保监测执法用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环保局局长汇报了项目前阶段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市人民政府高度环保能力建设工作,已落实好项目用地,完成了项目备案、规划和建设方案等前期工作,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确保工程在按期开工建设。环保监测执法用房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督察组对此非常满意。
督查组还察看了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的现有办公场所和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询问了环境监测的人员编制、在岗人员和上岗证等方面的情况。并到我市相关化工企业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