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委副书记王海鹰在《我局积极做好群众投诉案件办理工作》(督查专报第53期)上作出批示:“督查工作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应予充分肯定。还望不断总结、完善、提升,继续努力。”
督查局成立以来,积极受理、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案件,涉及工资拖欠、“三金”待遇、经济纠纷、违法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对受理的每一件群众投诉,均及时建立了专项台账,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坚持“三查一看一回访”工作制度,合理安排交办、承办、督查、落实、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凡有明确信访人的,一律进行回访;凡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退回重办。坚持雷厉风行、严督快办,并根据时间节点,进行督办、提醒、催办,尽快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通过督办协调,绝大多数得到解决,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